报告厅声学设计
报告厅声学设计
维也纳声学 郎宇福
一、设计依据
《剧院、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二、报告厅介绍
报告厅是用于召开各类会议、学术讨论、演讲、报告、新闻发布、多媒体教学培训、观看电影等活动的独立空间。现在的报告厅具备先进的多媒体显示系统、专业的音响扩声系统、高清的录制直播系统、丰富的舞台灯光照明系统以及智能化的集中控制系统。
三、主要声学技术指标
根据报告厅的使用功能,要确保厅内的语言清晰度,故需要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建声设计。设计后要使观众能够获得足够的声压级和声场分布,保证不得出现回声、颤动回声、声聚焦和共振等声学缺陷,并且不受设备噪声、放映机房噪声及外界环境噪声的干扰。为满足观众厅的听声要求,观众厅的容积超过1000m³时宜使用扩声系统,并应把扬声器位置作为主要声源点。声场不均匀度应控制在±4dB以内,干扰噪声的声压级应低于语音最低声压级10dB以上动态范围合适。
根据《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中规定,不同体积会议厅、报告厅和多用途礼堂最佳混响时间如图1。
图1 报告厅最佳混响时间
根据《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中规定会堂、报告厅和多用途礼堂的厅内噪声限值,采用自然声时,会议室厅内背景噪声应满足应满足NR-30,采用扩声系统时,会议厅内背景噪声应满足NR-35.
根据《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中规定会堂、报告厅和多用途礼堂的观众厅和舞台内无人占用时,在通风、空调设备和放映设备等正常运转条件下噪声级的限值如表1;采用自然声时,报告厅内背景噪声应满足应满足NR-30,采用扩声系统时,报告厅内背景噪声应满足NR-35;自然声报告时,厅内噪声级不大于30dBA;采用扩声系统时,应低于40dBA。
表1 报告厅背景噪声限值
一、声学设计
报告厅的平面形式一般有矩形、扇形和方形对角线配置3种;容积差别较大,小的可容纳十几人,大的可容纳万人,容积在100——100000m³不等,观众厅每座容积宜为3.5——5.0m³/座;等级、用途和标准的不同,内部的声学处理也有较大的差别。观众厅平面和剖面设计,在声源为自然声时,应使厅内早期反射声声场均匀分布。到达观众席的早期反射声相对于直达声的延迟时间宜小于或等于50ms(相当于声程差17m)。
为达到报告厅混响时间要求,满足所需语言清晰度,消除回声、颤动回声和声场不均匀等声学缺陷,控制室内背景噪声,使报告厅音质良好。在报告厅声学设计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6、其他
(1)报告厅内设备噪声。包括观众厅的空调系统、送回风系统(包括电扇)和电器系统噪声等。若报告厅内设备噪声较大时,应对空调系统、送回风系统风口做消声处理;电器噪系统做减震和加隔声罩。
(2)声影区。声影区是由于障碍物或折射原因,使直达声不能直接辐射到的区域。声影区内声压级很低,响度很小,解决方法是尽量减少高大的障碍物。
(3)常用于吸声降噪的材料有:聚砂吸声板、AGG无缝吸声板、AGG透声涂层、欧声强化玻纤吸声板、复合吸声软包、考夫曼吸声画等;常用于隔声的材料为石膏板、硅钙板、阻尼复合隔声板,通过合理的构造进行隔声。
参考:《剧院、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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