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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噪音污染维权应怎样收集噪声证据

发表于2015-08-17 11:05       |       1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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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二中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修建高速公路造成的噪声污染纠纷案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郑、董两家均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某镇村民。1998年12月,唐津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该高速公路边网距郑、董居住房屋,最近距离仅为20米。2000年1月,郑、董两家搬离原住地租房居住。 郑、董两家以高速公路车辆运行所产生的噪音、粉尘、地面震动等污染控制指数严重超标,严重影响生活为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郑、董两家房屋东卧室昼间和夜间的噪声分别超出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0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的9.6dB和13.2dB,判决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赔偿郑、董两家经济损失。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服,向二中院提出上诉。认为在唐津高速公路扩建的同时,2013年9月开始了声屏障设置工程,设置了长300米、高4米的声屏障;一审适用的《声环境质量标准》0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仅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而涉诉房屋是在高速公路旁,应当适用4a类标准。合议庭认为双方争议大,一方面高速公路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纽带,应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另一方面被上诉人一方居住的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明确了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高速公路为4a类,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附录C《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明确,在室内监测时,应采用较该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环境噪声限值低10 分贝的值作为评价依据。根据此规定,郑、董两家家中所处环境应当按照4a类降低10分贝计算,据此计算郑、董两家的噪声分贝仍是超标的;但和一审认定的标准相比,超出比例较低。基于这个情况,承办法官说明相关规定内容并出示依据,并释明现有监测结果依照4a标准仍然超出了规定标准。合议庭找到了双方能够接受的契合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声讯网提醒您这样收集噪声证据

    根据以往的噪声污染纠纷案件,声讯网咨询有关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市民对噪声污染提起诉讼索赔,收集必要的证据,按照以下步骤:

    1、确定噪声的声源;

    2、连续观测噪声值,居住区白天不超过70分贝,居住文教区夜间不超过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不超过50分贝;

    3、借助分贝测试软件APP初步测试噪声值,判断看是否属于噪声污染范畴;

    4、自我确定后,要求噪声污染评估专业机构进行不同时段的专业测试,测试结果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存。

    5、保存噪声污染损害身体健康的病例。

    声讯网提醒大家,随着国内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公路、铁路等各类噪声污染对人们生活所带来的干扰也越来越明显,常年噪声会对人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伤。声讯网“声学设计解决方案”为普通居民提供了许多简单实用的隔声降噪方法,可以自己DIY,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声学设计公司来进行房屋的声学装修。

 

                                                                                          

      鉴于建筑设计师和室内装饰设计师针对设计工作中所遇到的声学问题,切实提高设计质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联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开办第二期“2015清华大学建筑声学设计与工程技术培训课程,由声讯网全权承办,了解详情访问:http://www.sosoas.com/new_content.php?id=5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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