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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噪音超标产证难产 住户降噪要求开发商搁置

发表于2015-03-20 11:03       |       1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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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郊湖畔,天鹅私语,这本是形容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的安宁画面。对嘉定保利天鹅语苑二期的业主而言,他们却十分担心,即便是在僻静的郊区,这样的愿景也依然难以实现。日前,青年报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电话:“我们的小区,推开窗,外面就是郊环线。环保部门监测下来,小区里的噪音分贝超出国家标准20多。开发商一直承诺我们,会限期办下来产证,但我们要求的降噪措施,他们只回应说‘这个没有时间表’。”

    小区夜间声音分贝高达70

    两年前,85后徐女士和她的丈夫计划将婚房买在嘉定新城,保利新开发的一处名为天鹅语苑的楼盘吸引了这对小夫妻:“我们的婚房是父母一辈子的心血,我们很珍惜这套爱的小屋,对小区的环境也很在意。”签完购房合同付了房款,徐女士和丈夫开始等待产证下达的那一天。

    徐女士和丈夫都是典型的上班族,工作压力很大:“睡眠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所以我们宁可把房子买在安静一点的郊区。”据徐女士描述,和她有一样想法的还有她们单位的同事:“我的同事本来也想把房子买在这个小区。他对声音很敏感,正是他告诉我小区里的噪音分贝有问题。”

    前段时间,徐女士的丈夫向嘉定区环保局申请信息公开,果然查到了让他们惊讶的内容。

    根据徐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噪声测试报告,即便是在晚上10点,小区里靠近郊环线的声音分贝也高达70dB。“嘉定环保局监测站在一个月前做过采样测试,结果显示, 在每晚7点-11点:小区的7楼、19楼、25楼、32楼,北窗外一米处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行驶车辆,音量均在60分贝以上,大多数时段超过了65分贝。”

    开发商目前仍未拿到大产证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后发现,这一国标规定了城市0类-4类一共5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其中,即便是在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夜间的等效声级最高也不能超过55分贝。

    2013年12月份买下婚房,去年年底,徐女士被告知可以交房,如今已过去3个月,根据徐女士的打听,开发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拿到大产证。

    拿着测评报告,徐女士多次尝试找开发商讨要说法,但她发现,开发商这时运用起了合同条款为自己辩解,只字未提增加防噪措施:“购房合同里有两个条款,意思是开发商在取得大产证后的30日内和业主签署《房屋交接书》。在此之后的270天内,业主申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这时,徐女士才意识到,当初在购房签合同时,自己并没有注意到这个“时间差”:“我印象中,开发商当时只是催着让我们签合同,并没有提醒我们注意合同条款。”

    记者对照地图发现,徐女士投诉的天鹅语苑二期位于嘉定新城城固路上。她的婚房位于17楼,站在阳台上就是A30高速公路:“我们的房子有5个阳台。起初对封阳台这样的细节没有注意,现在噪音超标这么多,我听说因为这个原因,开发商被责令整改。既然噪音分贝测评是开发商交房前必须要走的流程,现在被查出来不达标,距离他们说的小产证大限只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小区里面还有这么多业主,是不是应该主动给我们一个交代?”

    开发商模糊回应噪音问题

    昨日,记者致电给保利天鹅语苑的客户经理,该经理起初并未回避业主对大产证的质疑:“房管部门已经在协助我们办理大产证的工作,不存在大产证办不下来的问题。”

    然而,当记者提出徐女士和业主们最担心的噪音环评时,这位负责人的语气明显谨慎了很多:“房管下面专门有一个部门负责这块内容,你说的噪音环评我没法跟你详细展开。”

    此后,就在记者询问270天的小产证办理期限是否属于合同里的格式条款时,这位负责人却立刻敏感了起来:“你不要一直强调格式条款,我们当初向购房者尽到了提醒义务。”当记者追问是否会在产证大限时间内增加防噪措施时,这位负责人的回应却很模糊:“我们也一直在和业主代表接触,细节不能告诉你。”

    [环保部门回应]

    先有路后有房,噪音超标当然是质量问题

    没有从开发商那里得到正面的回应,记者随后联系了嘉定区环保局的信访办。

    在得知是了解天鹅语苑的噪音分贝超标问题时,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这处楼盘的开发商的确申请过噪声测试报告。他们的适用区域属于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这一区域的噪声标准值即使在夜间也不能超过50分贝,但我们监测下来的结果是在60-70之间。当时通知他们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

    对于业主提出的小区邻近郊环高速公路,房子已经建好,防噪会不会没人管的担心,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其实就是一个谁买单的问题,既然是先建的高速公路后盖的楼房,那么就应该由后者解决噪音问题。虽然我们只是提供技术支持,环保法也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大法,但法律有规定,噪音超标说明房屋有瑕疵,这就是质量问题。现有的技术已经可以做到对马路进行降噪处理。”

    此后,记者又咨询了几位法律人士,在他们的提醒下,记者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发现,条款中明确规定,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 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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